昨日,成都商報記者從成都市政府官方網站獲悉,成都市人民政府已經下發了《關於完善我市購房入戶政策的通知》(下簡稱《通知》),自6月1日起,購買90平方米以上住房且繳納社保滿一年才能落戶成都。
  《通知》指出,為應對“5·12”汶川特大地震災害和國際金融危機衝擊,成都出台了災後購房入戶政策有關規定。現災後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,為使戶籍人口增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,購房入戶政策進行了調整。
  根據《通知》,自2014年6月1日起,停止執行促進災後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。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購買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,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我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,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。購買商品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登記的日期為準,購買二手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房產買賣過戶登記的日期為準。在《通知》正式頒佈執行之日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,按促進災後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執行。
  成都商報記者 劉文藻
  (原標題:成都購房入戶 需90平方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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